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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套路贷”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产 最终落网
2019-08-06 11:57: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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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8月6日无锡讯 顾晓海在无锡市成立一家金融公司,通过“套路贷”的手法非法占有他人财产,假借办理房产抵押为名,让被害人办理委托公证,从而获得房产的处分权,一旦有人上钩,套路就紧随其后,采用“空白协议”“虚高债务”等方式一步一步让被害人陷入圈套中,最终欠下巨额债务,再通过暴力讨债逼迫被害人及家属搬离房子,最终非法占有他人的房产。

  2019年6月27日,经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顾晓海有期徒刑十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以诈骗罪判处段浩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万元。

  不简单的民间借贷 

  2015年初,顾晓海在无锡市成立了一家金融公司,从事贷款业务。随后,顾晓海拉拢其连襟段浩加入公司。

  从事外墙保洁工作的朱晨,因手下的工人工作时受了重伤,四处筹钱给工人看病,朱晨为此欠下36万元的外债。经人介绍,朱晨认识了顾晓海,顾晓海帮其还掉了欠款。

  2015年7月中旬,顾晓海打电话给朱晨,告知其本金、违约金、利息等加在一起,还欠自己40万元。为了偿还债务,朱晨不得已将自己的房产过户给段浩,让其帮忙向银行贷款50万元。不料,钱到账后,朱晨只拿到2万多元,其中的47万余元被顾晓海转走了,而多转的7万多元,顾晓海自称是找关系办贷款的费用。

  本来只是借钱应急,现在却连自己的房子都搭了进去,朱晨这才意识到,自己掉入了顾晓海精心编织的骗局。

  2017年上半年,朱晨和家人凑齐50万元,想把房子赎回来。顾晓海却表示已将房子作了二次抵押,必须给80万元才能过户,双方协商未果。

  2017年5月,顾晓海带人来到朱晨家中让其和家人搬离。在顾晓海的暴力催款和威胁恐吓下再也无力还款,朱晨只好选择报警。

  2018年3月22日,公安机关对该案立案侦查。

  精心设计的借贷陷阱 

  无锡人童华做生意失败,急需用钱。2016年7月,经朋友介绍,童华来到顾晓海的公司。顾晓海提出,要办理完他项权证他才能放款。童华便将其父母名下的一套房子,向顾晓海的公司进行抵押贷款15万元。紧接着,顾晓海又提出第二个条件——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当童华问及为什么要办理公证时,顾晓海只解释说,这是为保障自己的利益。

  就这样,在顾晓海的授意下,段浩带着童华及其父母来到无锡某公证处,为了不让公证处产生怀疑,段浩让他们称与自己是亲戚关系。成功办理公证后,段浩获得了处分童华父母用于抵押的房产的权利。

  急需用钱的童华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父母的房子会在他们不知情的情况下,顾晓海已经拥有可以任意处置该房产的权利。显然,这只是顾晓海预设“剧本”中的一条重要“剧情”。

  2016年7月18日下午,童华带着父母一起到顾晓海的公司,顾晓海让自己和父母分别在三张空白借条、收条、借款协议上签字。

  为什么协议都是空白的?童华也对此提出过异议。顾晓海解释说公司会计不在,所以没有填内容,并且承诺已经是朋友,自己不会乱搞。当童华提出要一份复印件时,顾晓海又以“行规”为由拒绝了这一要求。

  合同签好后,童华的银行卡很快收到了15万元借款的到账提示。随后,顾晓海以平台费、信息费、服务费、2个月利息等名义要求童华还给其2万元,童华实际到手的金额只有13万元。急需用钱的他感觉吃了哑巴亏,但也只好照办。

  不久,13万元被童华用来还了债。贷款到期后,他一直没钱还款。一次偶然的机会,童华和朋友吃饭时提起自己的借贷经历。“这可能是‘套路贷’,当心房子被他过户掉了!”朋友的一句话提醒了他。通过查询,童华发现自家的房产已经被过户到顾晓海名下。此时,他才发现自己被骗了,立即打电话联系顾晓海,顾晓海称想把房子要回去,必须要支付25万元。

  经过一番协商,两人价钱谈不拢。2017年2月,顾晓海找到社会无业人员陈晖,并为其准备一张与其签订10年的房屋“租赁协议”,让其带着几个人拿着该协议“合法”入住到童华父母家中。

  这一伙人在童华父母家一住就是十几天,眼看到了年关,童华父母却没有从家里搬出,顾晓海又心生一计。2017年4月,顾晓海以29万元的价格将房子卖给了崔某。随后,崔某起诉童华父母让其搬离自己的房子。这时童华才发现,当初签的三份空白借条、收条、借款协议上,白纸黑字地写着25万元。

  与童华有着相同遭遇的还有陈志越。2015年11月,陈志越向顾晓海提出借款人民币15万元。顾晓海用相同手法,让陈志越及其父母办理了以段浩为受托人的委托公证,并签订空白借款协议。

  2016年3月,顾晓海以陈志越违约为由,指使段浩将该房产以37.5万元过户到其姐姐夫妻名下。2016年12月,陈志越已经偿还顾晓海人民币16万元,其中1万元作为利息。而此时,顾晓海的要价已提升到了40万元。

  “套路贷”案情水落石出 

  在立案侦查期间,梁溪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依法提前介入案件,发现这是一起套路满满的“套路贷”,其和普通的高利贷有着本质的区别,该案顾晓海假借民间借贷之名,利用被害人急于用钱的心态进行放贷。实际上,顾晓海并没打算让被害人还钱,而是步步为营,通过“套路贷”的手法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放贷不过是一个借口。

  童华父母的房子当初是以46万元的价格买入的,顾晓海却以29万元的低价卖给了素不相识的崔某,检察官怀疑崔某母女的行为属于恶意取得。在全程引导侦查过程中,检察官要求公安机关做好崔某的思想工作,让其主动说出真相。

  原来,在房子过户之前,顾晓海曾向崔某明确说明该房产是有纠纷的,崔某故意压低价格。双方达成一致后,顾晓海和崔某签了一个协议,表示“房子一旦过户,后面发生任何事情,都与我无关”。

  经审查,法院责令顾晓海、段浩将上述房产归还被害人童华,如果不返还该房屋,责令顾晓海、段浩向其退赔损失人民币20.9万元。此外,对于非法入侵他人住宅的陈晖等人,法院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5人拘役二个月至六个月不等。(覃丽亲 范曾 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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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洁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