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盯牢“老赖”到期债权 法官跨省为民企追回120万元执行款
2019-07-05 09:58:00  来源:江南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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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对这个钱都不抱希望了,没想到法院还能把钱执行回来,太感谢你们了!”近日,宜兴法院巧用被执行人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跨省追债,让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得以执结。

  2016年,江苏某电缆有限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将安徽省天长市某科技公司诉至法院。在法官的主持调解下,双方就120万元货款达成分期付款协议。2017年12月,因天长市某科技公司在约定期限内分文未付,江苏某电缆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案件后,执行法官依法对被执行人天长市某科技公司的财产状况,通过网络查控系统进行了调查,发现其公司银行账户无存款可供执行。2018年3月,执行法官赴安徽天长市执行,查明该公司名下无房产、土地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也一直无法联系上。

  2018年12月,法官再次来到天长市,在走访调查中偶然得知,被执行人天长市某科技公司承包了某施工小区的供电项目,总建设工程由天长市某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承包。为核实这一情况,执行法官随即前往该置业投资公司,经与公司负责人马某沟通,确认被执行人尚有400万元债权在其公司,但因处于决算阶段,暂不具备支付条件。马某向法官保证,待决算结束后,一定配合法院工作,执行法官遂先行冻结了被执行人在该置业投资公司的120万元材料款。

  今年4月,眼看着该笔债权决算已结束,为尽快兑现申请人权益,执行法官再次来到天长市某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然而,马某的态度发生了反转,以种种理由推诿支付。执行法官当场对其作出严肃批评,向其阐明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的法律后果。在强大的执行威慑下,马某意识到了错误,主动配合法院相关扣划工作。最终,120万元执行款顺利到账。(何小兵)

标签:执行;天长市;法官
责编:胡悦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