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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秒杀"成功商家拒不发货?单方面违约,商家应承担全部责任
2019-07-05 09:56:00  来源:无锡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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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着越来越逼近的截止时间,不停地刷新网络购物页面——为了第一时间抢购到优惠商品,这样的“秒杀”已经成为当下很多人的购物习惯。可有的商家以库存不足、优惠信息错误等原因拒绝发货,“秒杀”变成竹篮打水空忙一场。这时消费者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日前,市民李先生就遇上了这样的情况。他在天猫平台上花了1978元“秒杀”到了一辆原价4000多元的电动车。然而,高兴还没几分钟,商家打电话来说“秒杀”无效,只能退款。

  “明明已经成功付款,为什么不给发货?”李先生不乐意了。商家客服解释说,是工作人员在网站上挂错了优惠信息,并不是这个优惠价格。好在李先生留了个心眼,把商家网页上的优惠信息以及付款成功的订单信息都作了截屏保留。与商家交涉无果后,他拨打了投诉电话。

  无锡市锡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联系李先生和商家,了解详细情况并从中调解。由于李先生证据保留完好,商家同意按照李先生“秒杀”的价格发货。

  遇到商家擅自取消订单该怎么办?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商家擅自宣布订单无效,擅自退款取消交易,终止与消费者的买卖合同关系,属于单方面违约行为,商家应该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按照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遇到这种情况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继续发货。如果商家拒不发货,其行为将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处理: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3倍。

  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秒杀”要尽量选择信誉度高、有售后服务的商家或平台。特别要注意保存好完整的“电子交易单据”和“对话记录”。如遇到类似消费问题,可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殷星欢)

标签:商家;市场监管部门;退款
责编:胡悦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