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上午,滨湖区蠡湖街道城管中队队员巡查至鸿桥路望湖路路口西北角时,发现一处菜地的围栏、临时搭建的棚屋起火,现场火势较大,城管队员尝试用附近的水源进行灭火,但效果有限。为避免火势蔓延,队员迅速联系消防部门,待消防到场后合力将火势扑灭。经调查,现场暂未发现其他火源,地块起火疑为种菜人员或拾荒人员丢弃烟头引发。由于没有找到当事人,暂时无法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乱扔垃圾(烟头)不是小事,不仅体现了当事人的文明素质,有些时候还会引发火灾等事故。目前,锡山区正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城市管理领域“小微违法”行为整治,乱扔垃圾(烟头)是七大重点整治对象之一。目前,已有多名在城市道路和公共空间乱扔烟头的当事人受到警告处罚,有车窗抛弃烟头的当事人受到罚款处罚。
城管执法部门主要依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四十九条相关规定,对乱扔烟头按照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如果乱扔烟头造成事故,相关主管部门可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范绪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