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3月26日无锡讯 为支持节能减排,优化交通出行环境,保障身体健康,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检察院特向全体人员发布“低碳环保我先行”倡议书,号召大家“绿色出行”。
倡议一:做绿色出行的先行者。
节能减排从我先行,低碳生活点滴做起。如果您准备购车,建议购置新能源、低排放、低油耗、低污染的汽车;如果您是“有车族”,建议每周少开一天车,上下班尽量“拼车”出行;如果必须驾车出行,请您做到环保驾车、文明驾车、有序停放。
倡议二:做绿色出行的实践者。
积极采用节约能源、提高能效、减少污染、有益于健康、兼顾效率的绿色出行方式,坚持做到绿色出行“135”——在1公里范围内的出行尽可能选择步行,在3公里范围内的出行尽可能选择骑车,在5公里范围内的出行优先选择公交。
倡议三:做绿色出行的推广者。
在践行绿色出行方式的同时,主动宣传、倡导、推广“能走不骑、能骑不坐、能坐不开”的健康出行理念,带动更多人自觉参与到绿色出行“135”行动中来,共建共享低碳、健康、有序、文明、畅通的绿色交通环境。为了我们的天空更清朗,为了我们的道路更通畅,为了我们的身体更健康,让我们行动起来吧,绿色出行“135”,低碳环保我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