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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新吴公安分局“一建三抓”积极探索法制员体系化建设
2018-12-20 15:07: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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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12月20日无锡讯 2018年6月,无锡全市公安机关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会议要求,各分县局重新遴选专职法制员,并探索法制员异地派驻工作。新吴分局按照市局要求、结合分局实际迅速落实,积极探索法制员体系化建设,现已基本建成“四种模式”的法制员工作模式:一是“1+1+N+F”工作模式。

  把牢三个关口,建好法制员队伍。

  竞争选拔,把牢入口关。根据全市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会议要求,分局制定《新吴推进“智慧法制”建设打造执法规范化建设升级版的实施方案》,将“重新遴选、异地派驻专职法制员”作为九个重点工作任务之一。强化训练,把牢提升关。实行点对点强化训练,由挂钩法制大队民警对法制员的案件审核能力、执法监督能力进行培训。等级管理,把牢淘汰关。法制大队每月根据《无锡市公安局新吴分局法制员考核办法》对法制员履职进行考核,为加强法制员制度建设,激励法制员提升履职质态,形成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解决三个问题,抓好执法质量监督。

  松绑减负,有效解决没有精力监督的问题。随着执法规范化“升级版”建设要求,法制部门已经不再单单是一个案件审核部门,更多的需要突出执法监督、执法管理等工作。同时案件数量增加、打击处理力度加大,兼职法制员已不能很好的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发挥对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服务等工作。尽职免责,有效解决不敢监督的问题。法制员既要参与接处警、办案又要对执法活动进行监督,监督时还是会受到所(队)“考核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自己人监督自己人”弊端,多重身份的尴尬大大限制了其监督、把关等职能作用的发挥。异地派驻法制员就可以避免这样“不敢监督”的尴尬。“零距离”审核,有效解决监督迟缓的问题。实行法制大队派驻派出所成立法制警组,将审核、监督、把关的关口前移,使办案单位执法活动从之前的“非接触式”粗放型管理,转变为“贴近式”精细化管理,将执法监督关口前移到执法办案第一线。

  紧扣三个环节,抓好执法制度落实。

  紧扣案件审核环节,做好“质检员”。专职法制员是该执法单位执法案卷的第一责任人,案卷审核也是专职法制员的第一要职,必须对该单位办理的全部案卷质量负责,做好“质检员”。紧扣执法管理环节,做好“把关员”。制度的落实在于抓日常、经常抓,专职法制员以案管室为工作阵地开展执法管理工作,每日结合大平台接受案件、执法管理平台指出的疑似执法问题等情况,做好对“警情、案件、场所、财物、案卷”等基本执法要素的巡查工作。紧扣整改反馈环节,做好“监督员”。分局法制大队每月评定案卷及警情等、每季度进行执法质量评定,对全局执法质态以《每日案管中心通报》及《每月巡查通报》的形式进行分析,专职法制员在做好“把关员”自查问题的同时,还需要对上述内容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反馈,抓整改提升,督促所在单位民警整改问题、协助所在单位领导把握本单位执法现状。

  实施三种方法,抓好能力素质提升。

  组织民警常态学法。执法主体素质的持续提升是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有力保障。分局充分发挥法制员的作用,在各执法队所开展常态化学法,充分利用晨会、开会时间,以专题培训为抓手,以新法学习为重点,常态组织民警学习法律、执法工作相关制度规定,通过反复学习、反复强调,强化民警的规范执法理念,促进全警执法素质提升。组织开展实战学法。围绕接处警、行政、刑事实战,以分局每月开展“案事件评析”为活动方式,由专兼职法制员采取以案释法、以案析理的方式,对突出执法问题、优秀经验进行点评,增强民警执法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民警规范执法技能得到提升。组织法制文员学法。随着案管中心(室)的运作正常化,法制文员在法制工作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刘芝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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