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wxgetmsgimg_副本.jpg
江阴一微信群主微商群转发淫秽视频被拘
2018-12-18 09:21:00  来源:江南晚报  
1
听新闻

  本报讯(晚报记者 宋超)江阴一名微商在朋友圈狂刷淫秽色情视频,以此盈利,近日被警方抓获。

  单某某是个兼职微商,业余时间在朋友圈发点商品卖卖,因此也添加了不少微信好友和微信群,后来为了做生意自己也拉了一个群,可以在群里发发广告,但这种纯广告群的效果实在是不尽人意。一天,单某某收到一个添加好友请求,按照惯例,先点进对方朋友圈大致巡视一番,这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全是带颜色的小视频广告。单某某被这些剪辑成片段的小视频吊足了胃口,马上添加了好友,花十块钱买了部小电影慢慢欣赏。

  对方也是看准了单某某是做生意的,微信里有一定的客户量,在给单某某提供了片源之后,与单某某商量:“你自己买了看还不如跟着我做,不仅自己能看还能赚钱。”“要怎么做?”“98元加会员拉你进群,软件推荐给你,每天自动更新。”因为要交入会费,而且这个事有风险,单某某有些犹豫,考虑了两三天,最终还是没有把持住。

  加入会员后,对方就把他拉进一个群,并发来一个软件,单某某安装后用自己另一个微信号登录,没想到这软件还真“先进”,每天自动在朋友圈更新小视频广告,每个视频还标好了编号、价钱。单某某把这个号拉进了自己的客户群,把会员群的小视频链接转发过来,那个苟延残喘的客户群就这样被激活了。

  单某某也会甄别一些客户,会给熟悉的人免费发一些视频看看,不熟悉的免费看一段时间就将其踢出去,等有人私聊他想要链接时,只要报上编号就能找到对应的视频链接,再以十块钱一部的价格卖给对方。就在单某某生意做得顺风顺水的同时,他发布传播大量淫秽视频的行为,已被江阴警方掌握了证据。

  经审查,单某某交代了2018年8月份以来,在自己建立的微信客户群内,多次传播淫秽视频,并从中获利的违法犯罪事实。目前,单某某因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无独有偶,在2018年11月13日,江阴警方在华士抓获犯罪嫌疑人孙某某。经审查,2018年5月份以来,孙某某以牟利为目的,建立微信群,通过其微信号发送淫秽物品链接并收取微信群内的成员入群费用,目前孙某某因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根据2004年9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不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或者移动通讯终端传播淫秽电子信息达到一定数量的(视频文件40个以上、音频文件200个以上、图片短信息等400件以上等),同样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物品达到一定数量的(视频文件20个以上、音频文件100个以上、图片短信息等200件以上等),将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处罚。利用网络建群达30人以上传播淫秽物品即为犯罪。

  2010年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三条表明:“利用互联网建立主要用于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的群组,成员达到30人以上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建立者、管理者和主要传播者,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无论通过何种方式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为表现形式,扰乱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危害广大人民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公安机关坚决依法严厉打击。

标签:
责编:徒滢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