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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民生保障“网”越织越“密”
2018-10-31 09:15:00  来源:江南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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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昨天,市民政局、人保财险无锡市分公司联合举行无锡市市区中低收入居民疾病医疗自费支出救助责任保险项目签约仪式,这标志着这项2018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正式运行。

  据了解,市民政局积极探索破解因病致贫返贫的突出民生问题路径,率先在全国建立市区中低收入居民疾病自费支出救助责任保险,用普惠性保险救助方式有效补齐“富民之短”,以争当标杆、示范和领跑者的积极姿态填补了当前医疗保险和社会救助中的空白点,实现了体制内保障与体制外救助的无缝对接。

  本次签约的保险项目,主要对特定对象在首次发病符合40种重大疾病或121种罕见病的,一次性救助10000元;住院按对应病种给予50%至80%不等的费用救助,且救助额上不封顶;对普通对象和特殊对象单次住院发生的自费医疗支出超过3000元的,按对应病种分别给予30%至60%不等和20%至50%不等的救助,每人累计救助金限额分别为10万元和15万元;对特殊对象和符合特殊对象救助条件的,全年历次住院期间发生自费医疗支出和门诊期间发生的合理合规的自费药品支出累计超过20万元的,其门诊自费处方药品支出部分按一定比例给予救助。特殊对象是指家庭月人均收入在最低工资标准1.5倍以内,且家庭成员中个人全年住院自费医疗支出、门诊自费药品支出总额累计超过20万元的人员。

  该项目保障的是市区中低收入居民疾病自费支出部分,医疗救助政策、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已经保障的个人医疗费支出不列入救助范围。保障具有无锡市区户籍、参加本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经有关部门认定的中低收入居民等10种对象,覆盖受益人群20万户。

  据悉,该项目保险期限自2018年10月28日零时起,至2019年10月27日24时止。考虑到保障对象在2018年内的疾病自费支出实际,确定自起保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中低收入居民疾病医疗自费支出救助执行时间从2018年1月1日起。(文雪)

标签:支出;救助;中低收入居民
责编:胡悦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