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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污普"入户调查全面铺开 年内完成2.9万家"污染源"调查
2018-10-17 10:44:00  来源:江南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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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上月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以下简称“二污普”)入户调查在锡启动以来,普查员和市、区、街道环保部门工作人员便马不停蹄奔走于各大工业企业、养殖场和污水处理厂间。据统计,目前无锡已完成入户调查6000多家,占所涉调查对象的近四分之一,这意味着“二污普”入户调查已在锡全面铺开。

  据介绍,我市初步确定入户调查对象29412个,其中工业企业29020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56家、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164个、入河排污口129个、生活源锅炉使用单位43家。“目前已完成了软件的调试、普查任务分配以及6000多家企业的入户调查。”市环保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入户调查是污染源普查最为关键的工作,调查质量将直接决定普查数据的质量和普查工作的成败。这一阶段主要是对工业企业、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生活源锅炉使用单位以及入河排污口的基本情况、产生污染的设施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等进行现场调查,完成数据采集、审核、整改与完善、抽样复核等,全部工作将持续到今年年底。

  市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普查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尽管时间紧、任务重,但保证普查质量是首位的。根据普查流程,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将佩戴普查证件,携移动数据采集终端,上门督促、指导普查对象填报普查表格,采集地理空间数据,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至“国家平台”。而污染源普查软件系统将根据填报的基础数据自动计算污染物产生、排放量,避免人为因素影响,更加精准摸清全市污染源“家底”。

  该负责人表示,积极配合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既是企业的责任,更是企业应尽的义务。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是按照《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规定开展的一项重大国情调查,也是一项环境保护基础性工作,对于摸清环境家底、加强污染源监管、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具有重要意义。《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规定,污染源普查对象有义务接受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并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按照要求填报污染源普查表。污染源普查对象不得迟报、虚报、瞒报和拒报普查数据;不得推诿、拒绝和阻挠调查;不得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与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有关的原始资料。

  为配合普查工作顺利推进,普查办提醒广大被调查对象提早准备好相关材料信息,以方便入户时现场填报,加快入户调查推进速度。(记者袁晓岚)

标签:污染源普查;调查;普查
责编:胡悦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