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政告(2018)5号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市政府决定于9月18日10:00-10:19组织城市防空警报试鸣。
具体鸣放时间和顺序:
10:00-10:03,鸣放预先警报;10:08-10:11,鸣放空袭警报;10:16-10:19,鸣放解除警报。请广大市民群众和学生听到警报信号后,保持正常的生活、工作和学习秩序。
无锡市人民政府
201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