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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度获刑不思悔改 诈骗盗窃又“进去了”
2018-08-14 10:13:00  来源:江南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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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张某曾有4次入狱经历,均是因诈骗、盗窃罪获刑。好赌的他常常输得身无分文,只得重操旧业。侦查机关在全面掌握张某行踪后于日前将其抓捕归案,后移送至惠山区检察院审查。

  4月的一天,张某来到曾工作过的机械厂,向老板的父亲提出借用电动车。顺利借到车后,他直接将电动车开进了废品回收站,把车子抵押在回收站。回收站老板给了张某一千多元现金,张某带着钱继续去赌了。

  在赌场上屡屡失意的张某,打起了赌友袁某的主意。多次向袁某借赌资之后,张某突然示好,称能介绍袁某去外地厂里上班。张某还当着袁某的面假装跟厂里老板通话,袁某信以为真。谁料张某以介绍工作为由再次向其借钱之后便消失了。

  5月初,身无分文的张某趁着深夜重返机械厂,用砖头砸破窗玻璃翻入仓库,盗取十多块铜排。回家途中,张某巧遇流动废品回收车,以2000余元的价格销赃。

  只要没钱花,张某便设法出去骗钱。5月中旬的一天,张某来到常去的彩票店,以有事要回家一趟的借口借走了店老板周女士的电动车,兜了半天来到彩票店附近的超市,将电动车作为抵押,骗取超市若干条香烟,随后打车离开并找了一家烟酒店出售香烟套现。

  周女士报案后,张某避起了风头。上月初,张某向一烟酒店老板索要大量香烟,谎称晚点前去付款。店老板信以为真,结果张某留了几条骗来的香烟自抽,将其余的转手,获利4000多元。

  然而,骗来的香烟还没抽完,张某又一次被戴上了手铐。据查,张某连续作案数起,盗窃、诈骗财物和现金总价值超过20000元。案发后,涉案电动车均已追回并发还受害人。 (冯成)

标签:电动车;老板;香烟
责编:蔡俊宝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