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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公安新吴分局以“四个抓手”全力打造新吴法制工作品牌
2018-08-07 15:33: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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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8月7日无锡讯 近年来,无锡公安新吴分局法制工作在上级法制部门指导下,以深化公安改革为动力,以“智慧法制”为引领,围绕打造新吴法制工作品牌的目标,坚持以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信息技术、制度规范、队伍建设为“四个抓手”,着力破解提升执法水平、执法效能、执法质量和执法能力的瓶颈,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全力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提档升级。2016年、2017年,分局连续两年被省厅评为执法优秀单位,园区派出所被省厅评为全省公安机关执法示范所队,坊前派出所、巡特警大队被评为市级规范执法示范点。具体为:

  以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为抓手,规范执法流程。

  全程闭环管住人。建立各个执法环节全过程闭环式管理机制,执法办案场所视频监控无死角全覆盖,执法过程全程视频监控。进一步落实嫌疑人进出办案区、登记、人身检查、讯(询)问等执法流程标准化管理,有效确保安全、规范执法。近期重点在鸿声派出所试点,以物联网技术对办案区进行“信息化、智能化、流程化、人性化”升级改造,把对嫌疑人“人盯眼看”变成“智能化”监管,把纸质笔录转为电子笔录、电子卷宗,并在全分局推广。规范统一管住物。现分局各派出所、交警大队设置专门物证室用于存放案件中扣押、先行登记保存的财物,接处警过程中得到的物证、无主物、拾得物等,设置随身物品管理柜用于存放进入执法办案区人员的随身物品。分局将进一步规范保管档案,对先行登记保存、行政案件扣押、刑事案件结案后的涉案物品进行期限管控,及时督促办案民警跟进处理,切实做到涉案财物底数清、情况明、来有登记、去有注销、行迹可追溯。高效集中管住案。将所有卷宗材料统一保管在案卷集中保管柜内,建立进出台帐登记,实时掌握案件底数和办理进展。法制民警审核案件办理质量,对存在问题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及时与检法和上级法制部门会商,对未破案件及时提出调查方向,确保案件办理、管理、审核、指导和分析研判落到实处,确保对嫌疑人“抓得住、关得进、诉得出、判得了”。

  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提高执法效能。

  融合打通扩展应用执法管理平台。实体化运行案管中心(室),在利用省厅执法管理平台对警情处置、受立案、涉案财物等方面普查的基础上,对该平台智能预警各项疑似问题进行融合打通扩展巡查关联问题、找出问题根子,并以分局案管中心/派出所案管室日通报为载体要求涉及所队整改、做到“日清”,形成“案件办理网上流转、电子卷宗网上推送、涉案财物网上管理、执法行为网上监督、办案质态网上评估”的一体化执法信息化监督管理模式,切实提升执法管理质态和规范执法权力运行。充分应用分局研发系统。2017年下半年,分局根据办理行政/刑事案件全流程需求,完善执法办案环节提醒系统,加入了进办案场所报备、估价/伤势鉴定、补充侦查反馈、强制医疗、没收财产、收缴/追缴、继续执行强戒/刑罚执行等18个环节的预警、预测提醒,改变了以前人工对案件后续办理予以催办的落后方法。2018年5月,分局研发应用执法记录仪数据核查系统,利用该系统筛查不规范接处黄赌警情、执法记录仪不及时上传系统、上传系统与警情不关联等问题警情。充分应用上述两个系统,可有效规范执法办案和接处警工作,提高民警工作效率。建设智慧研判分析预警系统。根据市局“八个智慧”系统建设工作要求,分局召开法制会议分析,积极与法制支队沟通认领建设“智慧研判分析预警系统”。前期分局已排出1043个执法风险点,全面推行闭环式管理模式,分局将以此为基础,加强与法制支队、信通部门沟通联系,形成建设标准和推进方案,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此系统建设。

  以落实机制建设为抓手,提升执法质量。

  健全事前监督机制。注重源头管理,实行事前全程监督制度,建立从接处警、案件办理、调查取证到维权处置的全覆盖指导监督机制,提高执法质量;严格落实受立案改革制度,“两统一”制度,由各级法制部门统一审核重点环节,统一对口衔接检察机关案管部门;严格执行《现场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执法办案区“四个一律”规定、维护民警执法权益案件集体通案等规定,完善视频数据管理系统维护,强化对各个执法环节的跟踪监督和执法审核,实现执法活动全流程、闭环式、可回溯监督管理。健全事中监督机制。完善日常考评、季度考评与年终考评相结合的执法质量考评机制,实现执法质量考评工作常态化和制度化,坚持执法提示、执法建议机制,根据执法情况向执法单位部门发放执法提示单、执法建议书。坚持推行执法办案积分制度,激励民警多办案、办好案,全面掌握基层所队执法质态。健全事后监督机制。严格执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完善纠错问责、责任倒查机制,严格落实执法责任追究、错案追究、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等制度规定,坚持做到原因查找不到不放过、错误不纠正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三不放过”,切实保障执法权利规范正确的行使。

  以执法队伍建设为抓手,强化执法保障。

  发挥领导干部表率作用。坚持科所队领导办案制度以及专业警种办理刑事案件机制制度,只有领导和专业警种带头主办案件,才能了解执法现状,了解执法规范,才能够以榜样的力量影响和带动全警,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各项措施真正落实到岗位上、体现在行动中。建立所领导出庭制度,以增强领导全局意识,提高所队在刑事办案过程中的证据意识、程序意识、诉讼意识。配强专职法制队伍。根据市局要求对专职法制员重新遴选,并探索在案件量较大且执法质态亟需提升的派出所实行异地派驻,坚持专职法制员考核并列入派出所绩效考核,细化专职法制员在案件审核、执法监督、质量管理等方面的具体任务,明确职责、明确奖惩,进一步发挥专职法制员作用。坚持全警学法。坚持每周一课学法活动,利用工作例会、学习日组织开展,以照片、视频等形式形成学法台账,常态化开展学法活动;坚持案事件评析机制,所队、条线、分局分别按照每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一次的频率,对经办的经典案例进行评析,从案件侦办得失和执法规范化两个角度进行分析点评,有效提升了一线领导和民警的执法办案能力。(刘芝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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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静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