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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天眼"监控企业违法 职工权益有保障
2018-07-16 11:09:00  来源:常州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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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讯 这两天,网友“梅里”向无锡观察求助:“出了工伤,企业却耍起‘小聪明’,我前脚刚被认定为工伤,老板后脚就停缴我的工伤保险费,这样会不会影响赔付,我该怎么办?”昨天,无锡观察记者就此采访了市人社部门,令人欣喜的是,我市已建立工伤保险停缴欠缴监控系统,通过系统监控和部门联动等手段,这个“天眼”能让企业的违法行为无处遁形。

  “这样的企业‘偷鸡不成蚀把米’。”市人社局相关人士说起了最新发生的一个案例,张三是甲单位的一名操作工,去年8月的一天,张三在单位工作期间发生了工伤事故,好在甲单位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费。次月,张三被认定为工伤,经劳动能力鉴定为致残十级。今年2月,甲单位发现张三已经完成了所有的工伤治疗,就开始停缴欠缴张三的工伤保险费。两个月后,甲单位与张三解除劳动关系,办理退工手续,并支付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共计7万多元。

  与以往不同的是,甲单位的工作人员前往社保窗口申请相关工伤保险待遇,社保“天眼”已自动检索到该企业停缴欠缴工伤保险的这一违法行为,甲单位的故伎无法再重演。按规定,张三在此期间产生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甲单位自行承担,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停缴欠缴工伤保险费,企业将面临怎样的后果?相关人士表示,员工发生工伤,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参加了工伤保险,但其后违反规定停缴或者欠缴工伤保险费的,停缴、欠缴期间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工伤康复费用、安装和配置残疾辅助器具费用、住院伙食补助、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用,以及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发给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此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市人社部门提醒,“天眼”上岗,将更加规范工伤保险费征缴,更好地保障职工工伤权益。我市用人单位一定要依法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这样既能解决职工工伤后的医疗救治和基本生活保障等问题,也能切实降低单位的工伤风险。(马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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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胡悦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