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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消保委召开换届更名大会
2018-07-06 15:00: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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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7月6日无锡讯 7月6日上午,无锡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第七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市民中心举行。市委书记李小敏,代市长黄钦作了重要批示,副市长高亚光、省消保委副主任李杰到会祝贺并讲话。无锡市消费者委员会正式更名为无锡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会议选举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魏多为消保委主任,聘请市政府副市长高亚光任名誉主任。

  无锡市消费者协会于1987年经无锡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1990年更名为无锡市消费者委员会。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2013年以来,全市各级消委会共接待来信来访、咨询194040人次,共计受理解决消费者投诉22477件,帮助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达7100.59万元。近年来,市消委会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应对消费升级新趋势,通过建立消费维权救助基金支持消费者诉讼,着力打造维权利器,切实提高维权效能,有效履行了法律赋予的公益性职责,为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随着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不断提升,消费领域发生了很多新的变化,对消费者权益保护也提出了新的要求。2017年7月1日正式施行的《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履行法律、法规赋予消费者协会的职责。《条例》从立法层面上确定了消费维权组织机构的名称和职能。经请示,市政府批复同意按照相关程序成立“无锡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此替代原“无锡市消费者委员会”。市消保委实行届期制,五年一届。无锡市消费者委员会从1990年开始就已经是委员会建制,到2018年3月12日止为第六届委员会的届期。为了工作的延续性,换届更名后的无锡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延用第七届委员会的序列。市工商局局长邵鹤鸣在讲话中指出,日后将以更加自觉的责任肩负起消费维权新使命;以更加过硬的能力素质实现消费维权新作为;以更加科学的工作机制开创消费维权新局面。

  无锡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第七届委员会有党政机关、群团组织、新闻媒体、专家学者等组成,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魏多同志当选为主任,市政府副市长高亚光同志被聘任为名誉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周浩明同志当选为第一副主任,市工商局局长邵鹤鸣同志当选为常务副主任,多名市有关单位的负责同志当选为副主任。(王歆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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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静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