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wxgetmsgimg_副本.jpg
人车相撞行人有错同样担责 六类违法将整治
2018-05-18 09:57: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1
听新闻

  中国江苏网5月18日讯 “跨栏”横穿马路、随意行走在快车道,是目前行人交通违法常见行为。昨从交警部门了解到,1至4月份,全市涉及行人交通事故(一般程序)208起,死亡59人,受伤183人。与去年同期相比,死伤人数分别上升14.92%、11.32%。

  交警介绍,从涉及死亡的事故统计数据显示,其中有27起事故是行人负有相应责任的。由行人违规引发的交通事故,同样要承担相应责任。

  江阴宜兴两地行人死亡事故率高

  据前四个月的数据显示,涉及行人死亡事故的区域以江阴和宜兴最为突出,其中江阴死亡20人,宜兴17人,锡山6人,滨湖、新吴各5人,惠山3人。高速公路3人,占5.08%。

  据分析,相比于市区,城乡接合部位置偏僻,大多数行人闯红灯无所顾忌,再加上外来人员多,交通安全意识薄弱,尤其是早晚高峰时段,是行人违法高峰时段,且以老年人为主。据统计,涉及60岁以上老年人的死亡事故多发,在死亡的59人中,60岁以上的36人,占61.02%,其中65岁以上25人,占42.37%。

  另外,行人随意行走在主、干次道路上,导致交通事故多发于路段上,其中死亡事故热点路段大多发生没有任何隔离设施的道路和机动车道上。据统计,路段发生的涉及行人交通事故164起,死亡45人,受伤143人,分别占行人交通事故的78.85%、76.27%、78.14%。

  人车相撞,机动车一方不是必然担责

  交警介绍,前四个月涉及行人死亡事故59起,已作出事故认定的有42起,其中行人负有责任的有27起,行人主要交通违法行为是“横过道路,未在人行横道上行走”16起,“行人在机动车道内行走”、“行人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的”各4起,“行人进入高速公路的”3起。

  警方介绍,“横过道路不走人行横道的”之所以多发,主要是许多行人在横过道路时,自认为机动车不敢撞过来,即便撞上了倒霉的肯定是机动车。交警回应,行人横过道路不使用过街天桥、地下通道、人行横道等过街设施,违法横穿道路或翻越隔离护栏造成交通事故的,将负有一定的事故责任。也就是说,和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并不必然就是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行人存在过错同样要承担相应责任。

  交警着手改善行人通行条件

  交警介绍,去年8月份,我市在建筑路、红星路口和五爱广场正式启用闯红灯人脸识别抓拍系统。实施以来,行人交通违法数量呈下降趋势。同时,交警在通江大道-锡沪路路口、中山路-学前街路口、清扬路-永乐路路口设置了48块“仿真女交警”提示牌,提醒行人勿闯红灯。在43个市区主干道路口设置了150块警方提示牌,提示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将分别被罚款20元和50元。

  下一阶段,交警将重点整治六类行人违法行为。包括行人不走人行道、人行横道;行人不走斑马线、与机动车争道;行人在灯控路口乱闯、抢信号灯;行人乱翻护栏;行人过人行横道不观察瞭望,低头看手机;行人上高速公路共六种行人违法行为,执勤民警将对行人违法过街主动干预和制止。

  同时,交警也会合理设置交通信号灯,进一步改善行人通行条件,避免信号周期过长导致行人违法过街。此外,全面排查经常有行人通过的停车视距不足的路段和路口,并集中力量开展整治。对符合机非隔离条件的路段,将增设隔离设施。增加学校、医院、人行横道等部位的避让行人交通标志。渠化路口标线,根据需要增设人行横道标线,对不清晰的标线进行整改。(记者杨柳)

标签:
责编:胡悦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