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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车位只卖不租?开发商:正在制定协议
2018-04-13 09:40: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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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4月13日讯 如今随着私家车越来越多,由停车引起的业主和物业、开发商方面的矛盾也是不少。最近,查桥金域香颂的业主向本报反映,小区的地下车库几乎变成了社会停车场,业主进出停车都是按照时间收费,业主们对此十分不满。

  “小区只有地下车库有车位,地面上没有,但是车位只能买卖,业主不能租赁,这就很不合理了。”业主胡先生告诉记者,小区的车位之前定价是8.5万元,后来涨到9万元,大多数业主表示这个价格太过高昂,因此购买的人并不多。以前没有买车位的业主就经常被拦在小区外,现在开发商定下的一个月的停车费为600元,如果业主没有缴纳这笔费用,每次从车库出来都需要缴纳一天20元的停车费。更让业主们不满的是,这600元属于停车费,并不是租赁车位的费用,即使缴纳了这笔费用,业主们在车库内也是没有固定车位的,有一些已经购买车位的业主,将自家车位出租给其他业主。

  在小区门口,业主们七嘴八舌地诉说着自己的不满。业主们讲,小区自交房之日起,开发商就向业主推荐购买地下车位,不过很多业主算了笔账,觉得买车位并不划算,“严格来说那也不算买,只是一个协议,协议上写的是20年的使用权,部分业主认为20年的使用权太短,找开发商协商,后面又说,后50年免费使用。但这个以后谁也说不清楚,算下来确实不实惠。”

  为了租赁车位问题,业主跟开发商和物业也沟通了好多次,一直没达成一致。4月8日那天,物业开始停车收费,这让业主们不能接受。业主梁先生告诉记者,为了这事,他们咨询过有关部门,也查了《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允许业主租赁小区车位而不进行购买,小区方面不能无故拒绝出租,“在保证业主停车权利的情况下,有多余的车位,你要建社会停车场、买卖之类的,我们都没意见,但是小区业主基本的车位总要保证的啊。”业主们认为,小区此种举动,就是为了让业主尽可能购买车位,好将车位尽快售出。

  随后,记者也查看了《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确实有规定建设单位未出售或者未附赠的车位、车库,应当优先出租给本区域内业主,租金按照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业主要求承租车位、车库的,建设单位不得只售不租。

  为了了解情况,记者随后找到了开发商方的一位王姓负责人,负责人表示将向业主提供车位租赁服务,“之前住建局的工作人员也来过了,我们明确答复既可以租赁也可以临时停放。”该负责人表示,小区内车位不算多,他们会尽可能满足小区的业主,如果全部出租后还有业主没有车位就要另想办法了,“至于怎么租,按国家的规定,比如租费250元,50元是服务费,那就300元一个月。目前我们正在弄协议,会在最近几天推出。”(记者甄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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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胡悦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