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4月9日无锡讯 3月15日下午,江阴市检察院与市法院携手将一起环境污染犯罪案件以巡回法庭审理的形式搬进了生态环保检察室,来自当地的企业家及人大代表等40余人现场观摩了庭审情况。这是江阴市检察院生态环保检察室自成立以来的首例巡回法庭案件。
2014年7月至2015年3月期间,被告人孙某在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多次将提纯后的化工废料作为燃料出售给他人,并将提纯后剩余的残渣36吨交给被告人李某非法处置,被告人李某伙同他人将化工废料36吨非法倾倒后又填埋。庭审中,公诉人指控被告人孙某、李某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伙同他人非法处置、倾倒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构成污染环境罪,两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旁听区域内,人大代表及企业家们聚精会神地听完了两个半小时的庭审。“看来我们平时在注重提高企业效益的同时,也要努力提高自身法律意识,不能为了眼前的利益铤而走险,这样企业方能行走在正确的道路上。”一位参加旁听的企业家感慨地说。
庭审结束后,江阴市检察院生态环保检察室负责人赵宇峰邀请旁听人员参观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展示厅,他表示,庭审让大家近距离感受环境资源保护不容侵犯,从而增强公民法律意识,更好地满足基层群众的法律需求。“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环境,应该从自身做起, 像对待自己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人大代表张磊在参观结束后说道。(赵春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