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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党员立遗嘱后事从简 临终托女儿交万元党费
2018-04-07 09:13: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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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4月7日讯 今年的清明节,对刚经历母亲病逝的乔女士来说,悲痛中总算有了一丝欣慰——她完成了母亲王老师的生前愿望,替老人向党组织交了最后一笔特别党费一万元。

  3月19日上午,乔女士来到梁溪区扬名街道清二社区服务大厅,向工作人员透露了母亲的遗愿。“妈妈是一位老党员、老教师,早在16年前,爸爸妈妈就已写下书面遗嘱,要求去世后一切丧事从简,并委托我替她向党组织交最后一笔党费。”

  乔女士说,母亲王老师1936年出生于无锡北仓门,从小经历河山破碎、家国磨难的她,知道国家兴盛的重要。新中国成立后,1953年,17岁的她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前往辽宁投身东北大建设,成为了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毕生躬耕教坛,直至1984年底因积劳成疾提前退休回到老家。

  在老伴乔老先生眼里,王老师是一个平凡人,对党和国家感情很深,一直奉行“认认真真做事,踏踏实实做人”的信条。回锡后,她继续发挥余热,尽管体弱多病,仍在当时郊区与无锡电大合作办的电大班任班主任,一干又是十年。“二次退休”后,王老师依然热心公益,向贫困地区捐钱捐物。老两口还将收藏的1000多册经典书籍捐给滨湖党校等单位。

  随着年事渐高,看到社会上丧事大操大办之风,老两口决定从自身做起移风易俗。2002年,老两口就写下书面遗嘱,“生命的意义在于其过程。我每一天都很快乐,每一分都很珍惜。死后一切从简,做到八不:不收礼包、不设灵堂、不戴孝、不请乐队、不放哀乐、不搞告别仪式、不买寿衣、更不搞迷信。让活着的人轻松一点儿,让周围的人宁静一点儿……”遗嘱中还特别提到:“我是一名共产党员,委托我女儿替我向党组织交最后一次党费(壹万元)。”此后,老两口常向子女和亲戚们说起此事,初心不改。

  今年3月11日,82岁的王老师因病溘然长逝。“我替妈妈完成了她最后的心愿,这是最大的尽孝。”乔女士哽咽着说。(魏晋 祝希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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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韩震霞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