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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山区出台新规 举报环境违法行为最高奖励10万元
2018-03-21 10:41: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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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3月21日讯 近日从锡山区获悉,日前锡山区出台《锡山区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符合规定的举报者,最高可获得10万元奖励。

  新《奖励办法》并非在老《奖励办法》基础上进行修改,而是参考了先进地区经验以及新环保法中的按日计罚等规定重新起草。随着环保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以及国家和地方环保法律法规不断更新完善,原有的有奖举报办法也要与时俱进。据悉,新印发的《奖励办法》,对锡山区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适用奖励条件、奖励标准、奖励程序、监督管理等进行了规定和阐释。

  根据《奖励办法》,市民一旦掌握环境违法行为,可以通过来电、来访、来信等方式进行监督举报,举报人举报的违法行为被依法立案并实施行政处罚的,根据举报价值等级,分别按案件罚款金额的20%、10%、5%的标准予以奖励,最低不低于500元,最高不超过10万元(按日计罚的,参照第一次行政处罚金额计算)。同时,明确了举报、奖励所涉及的各个环节中,相关工作人员的保密要求,对泄露举报人身份、举报内容和奖励等情况的,要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黄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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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胡悦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