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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火烧毁小区财物 肇事者面临法律制裁
2018-03-12 11:19: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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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3月12日讯 欠了别人的钱担心自己还不起,一次酒后19岁的欧某萌生了自杀的想法。准备跳楼前,为了把自己的摩托车烧毁,竟点燃了旁边电动车。近日,新吴区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

  停放在高层住宅楼楼下的电动车莫名失火,不但烧毁了车,还殃及相邻绿化带内部分植被、路灯灯罩不同程度烧毁或融化。2017年11月1日凌晨3时许,新吴区春城家园B区9号门前突然冒出了浓烟,浓重的烟味和噼里啪啦的着火声惊动了周围居民。大家出门查看,发现着火的是几辆停放在楼下的电动车,居民们赶紧报警,大火很快被赶来的消防员扑灭。公安消防部门介入调查后发现是有人故意放火。2017年12月12日,故意放火的欧某被新吴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欧某交代,2017年10月31日晚上8点左右,他买了点小菜和白酒到新吴区一家网吧上网。平时不喝酒的他,当天喝了几口就开始头晕了。喝完酒后欧某一直在网吧上网到11月1日的凌晨2点多。因为自己欠了别人的钱,担心自己还不起,“我就想要先割腕再跳楼自杀,我想找一栋高楼跳楼”。紧接着,欧某就想到他有个亲戚住的小区叫春城家园,那里都是高楼,就从网吧出来后径直进了春城家园B区。进入小区后来到某号楼顶楼,心想自己都要死了,停在楼下的摩托车也不要了,就准备烧掉它。

  欧某看到他的摩托车旁停放着很多辆电动车,其中有一辆电动车上面有一个棉的挡风罩,“我觉得只要点着挡风罩就可以烧起来,就拿出身上带着的打火机把挡风罩点着了”。不一会儿棉质的挡风罩就迅速燃烧起来。随后欧某坐着电梯上了34楼到了天台,拿出随身携带的刀开始割腕。经思想斗争,到了早上天刚亮时,放弃了轻生的念头,于是他便在天台睡到傍晚离开了。

  经审查查明,2017年11月1日凌晨3时许,欧某至春城家园B区,使用打火机点燃停放在该处的电动自行车上棉挡风后离开现场,致停放在该处的9辆电动自行车及相邻绿化带内部分植被、路灯灯罩不同程度烧毁或融化,财产损失共计7824元,因周围群众发现情况并及时报警灭火,未造成严重后果。该案将择日宣判。

  (晓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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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贾晓君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