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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介入电梯维保 出事每人最高赔百万
2018-01-17 09:26: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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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1月17日讯 昨天,荣巷街道安置房小区电梯安全管理会议正式召开,在全市率先推出电梯安全综合保险,开启电梯安全多方监管的新模式。今后,该街道所有安置房小区的电梯将像车辆一样,获得保险公司的风险保障,并且,保险公司也将介入电梯日常维保服务中,减少电梯事故的发生。

  目前,荣巷街道有11个安置房小区总计306台电梯。滨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荣巷分局相关负责人杨晴介绍,以往,对这些电梯的监管是由该分局负责,“由于人员有限、专业知识有限,所以我们的监管往往局限于制度层面,比如台账是否全面、每15个工作日一次维保的要求有没有做到等等,关于电梯内部机械运行等专业知识并不能完全掌握。”

  今年,荣巷街道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签订协议,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为辖区所有安置房小区购买了电梯综合保险服务,在全市首创电梯安保互动模式。一旦发生电梯安全事故造成乘坐人员的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无需责任事故认定,保险公司将直接进行经济赔偿,每人最高可赔偿100万元,每部电梯每次累计最高赔偿300万元。

  除了电梯保险责任之外,保险公司还将介入电梯日常维保过程中,提供维保质量抽查、电梯体检、电梯知识培训、电梯安全宣传、日常评估和复查报告五方面服务。杨晴表示:“保险公司为了少赔付,肯定会加强排查,从而降低事故发生概率,这与政府的目标是一致的。”借助保险公司参与电梯运行风险管理机制,能有效平衡业主、物业单位、维保单位的关系,既符合市场要求,又能将政府从大量维保过程管理、事后矛盾纠纷处理等事务中解脱出来,提升政府监管效率。

  在这个机制中,保险公司作为电梯安全风险的管理方、监控方和保障方,将主动控制风险预防工作,督促维保单位执行统一严格的标准,监控运行风险并及时处理。滨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相关负责人程希表示,在此之前,河埒街道一个安置房小区的电梯坏了,维保单位开价6万元,后来市监局找行业专家去看,专家表示两三千元就能修好,“这说明,虽然电梯日常维护都在做,出了故障维保单位也会来修,但具体维保规范与否、修到什么程度,不是行业内的人很难了解。以后有了保险公司的介入,相当于对维保单位有了第三方的监督,将大大提高电梯维保的服务品质。” (王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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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贾晓君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