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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车撞伤城管队员无证摊贩被判六个月
2017-12-06 10:02: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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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12月6日讯 在我市,管理对象对抗城管执法,对城管执法人员进行人身攻击的现象屡见不鲜。日前,滨湖区法院的一份判决,给这些攻击城管人员的管理对象敲响了警钟。河南省商水县人易某某无证经营,撞伤执法人员,构成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2017年6月27日17时许,被告人易某某驾驶豫PX0910货车至滨湖区万顺路中段万科城市花园小区门口售卖西瓜,在无经营证照的情况下占道经营。当日18时20分许,滨湖区城管执法大队太湖中队执法人员至该处执法检查,被告人易某某为逃避查处,启动车辆准备逃跑,并在明知执法人员张某拦在其车辆车头处的情况下,强行驾驶车辆向前,将张某撞倒在地,致使张某倒地受伤。经法医鉴定,受伤执法队员张某少量蛛网膜下腔出血,所受的损伤构成轻伤二级。

  易某某撞人后继续逃逸,后被城管执法人员截停,次日被刑事拘留,7月12日被逮捕并羁押。归案后,易某某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在开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易某某对自己实施的行为并无异议。根据现场调取的监控录像、执法记录仪录像以及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意见书等证据证实,足以对当事人妨碍公务的行为进行认定。被告人易某某在明知是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下,故意加以阻碍,致执行公务人员受伤,其行为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已构成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范绪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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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贾晓君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