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11月2日讯 便捷的社交工具和移动支付方式在丰富和方便人们生活的同时,也为违法犯罪提供了新的空间。昨天,锡山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赌博案件。被告人邵某某、季某将“电子红包+微信群”组织成一个网络赌场,从中牟取暴利。
邵某某和季某是男女朋友,均为无业人员,居住在锡山区羊尖镇。今年2月,两人准备了约30万元资金,购买了多个秒抢红包的微信软件及密探机器人软件等,建立专门的发红包微信群,并将8个微信号加入该微信群专门用于抢红包。群内发、抢红包的规则是:发红包者将一个金额30元至500元不等的红包分成五、六个拼手气小红包,并在红包上标注0-9之间的数字作为“雷”。如果被告人的8个微信号抢到的小红包金额的末尾数与发红包者标注的“雷”一致,被告人就要按照规定的赔率赔钱给发红包者。群内其他成员只能发红包,不能抢红包。
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查明,邵某某和季某以上述方式开设的赌局一般每日11时左右开局,16时左右结束。邵某某主要负责制定规则、发布消息、拉人、踢人、发放福利红包等,季某主要负责赔付。今年2月14日至4月11日期间,8个专门用于抢红包的微信号迁入微信红包的流水共计人民币1824万元,其中1696万余元被提现。检察机关认为应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将择期宣判此案。 (茗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