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原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骆永辉(副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日前,已由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骆永辉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骆永辉,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无锡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7年2月至2016年2月间,被告人骆永辉利用担任宜兴市张渚镇镇长、党委书记等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