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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售房乱象 无锡重磅出台"一价清"监管新政
2017-08-18 10:07: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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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8月18日讯 8月16日,无锡“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建商品住房销售明码标价及其‘一价清’制度的通知”对外公布,明确从8月15日起,当地全面执行商品住房销售“一价清”制度。

  所谓“一价清”,并非新提法,早在3年前,我省价格监管部门已明确要求商品房销售须执行“一价清”和明码标价制度,以此规范房企和中介“价外加价”的违法违规销售行为,保护购房人利益。不过,此番无锡发布的相关规定措辞更严,监管力度明显更大。

  无锡这一通知重申明码标价、价格“一套一标”、不得超备案价销售,同时明确:除房款外,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其他单位、个人不得向购房者收取电商费、团购费、居间服务费、信息咨询费等其他任何价款或费用,不得以捆绑搭售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使购房人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价格,房屋中介机构、电商等代理销售新建商品住房,其代理费用由房地产开发公司支付,不得转嫁购房者。

  通知还称,房企或受委托的代理机构与购房人签订购房合同时,不得擅自加注押金、保证金等强制性规定。新建商品房取得预(销)售许可证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中介机构不得收取定金、保证金、诚意金、认筹金等任何费用。地下车库(位)不能只售不租,也首次进行了明确。

  与此前仅强调加强相关监管、展开一阵风似的专项检查所不同的是,此番无锡表态展开专项检查的同时,对一经查实违反规定的房企和中介,不仅将按规处罚,且将暂时取消网签资格。

  上述种种监管,实则指向楼市的种种逐利暗流,既有“老手法”,更有限价施行背景下冒出来的新花样。无锡房地产协会副会长杭卫就表示,大半年前,当地物价部门执行限价政策,咨询费、电商费等间接提高利润的手法开始充斥市场,扰乱交易秩序,冲抵限价等政策效力。

  来自无锡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的统计数据还表明,6月无锡市区商品住宅备案均价环比下降0.8%,不过到7月时,市区商品住宅备案均价却环比上涨0.83%。这也意味着加强房地产交易市场监管,借此平稳市场心理预期,已很必要。

  其实,藏在无锡“一价清”新政背后的这些逐利乱象,在当前房源供不应求、限价又严格执行的城市普遍存在。

  今年7月,南京江宁一家楼盘销售时,要求购房人支付3万元“电商费”,这笔费用既不计入房款,也不在购房合同中体现,仅另外开收据。如果不交这笔钱,就不能享受购房优惠。“1万抵3万”“2万抵5万”,是房企加收“电商费”时给购房人抛出的诱饵,实际上,房企与电商合作时,已暗中将总房款抬高,购房人得到的所谓“优惠”,只不过是替房企电商的佣金买单。

  “销售人员通知我带上购房证明等材料去售楼处登记,说是8月底9月初就要开盘,但是说要加‘装修包’,也就是要多付36万左右的装修费用。”昨日,在记者加入的一个购房群里,几位准备在南京江北高新区买房市民,颇为不满地聊天说,销售人员发来信息,说不卖毛坯房了,开盘时签订正式合同之外,要另签一个精装协议,4000元一个平方,36万的精装费须全款支付,不签装修协议可能就买不到房。

  “现在开发商想拿精装房销售许可很难,因为精装价格会抬升房价。前些天,禄口一家楼盘想毛坯改精装变相涨价,结果销许方案被物价局否决,只能以毛坯方式平价上市;麒麟一家地价超过2万元的楼盘,最初宣称要卖超过4万/平方米的精装豪宅,但现在江宁限价红线划在3万元/平方米以内,楼盘也不得不精装变毛坯,获利空间明显压缩。”有知情人士透露,房企于是想出捆绑装修这一招,为涨价找到一个“合情合理”的出口。江北高新区这家楼盘,卖的是典型的刚需房,精装却报价4000元,明显水分不少。

  突破价格限制,“价外加价”的新“套路”还有不少。之前,一闽系房企在南京江北和奥南开发的楼盘,均被曝出故意把房价差价拉大,同一幢房源,房价高至4万多元/平方米,低至1万多元/平方米,房企因此将整体均价稳定在政府限价“红线”内,而那些低价房源房企全部扣留在自己手中,并以50万一个号变相加价卖出。

  “最后两套,90平和95平,270万和285万,精装小三房,15层、33层,开发商直接更名,正常首付,现房!只限两天!”前些天,南京城北一家楼盘尚未交付的新房源,居然出现在中介手里,而要更名,须在交纳房款外再额外支付50万元;还有中介发布消息称,可以帮购房人买到河西中部一家“奇货可居”的楼盘的房源,尽管这家楼盘已久不推房且推新还不知何时,但中介言之凿凿:额外支付70万元的费用代为更名,并支付2.4%的中介费,便能买到房,业内称此为“新式房号”。

  “今晚7:30首开公寓,共计139套,均价17000元,需携带认筹金2万元,先到先得!”就在记者采写时,购房群内又传了江北高新区一家楼盘的最新消息。与无锡“一价清”新规类似,南京在今年5月出台的楼市新规中,明确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意向购房人交纳保证金、认筹金等预订款性质的费用。不过,在整体市场供需矛盾仍然突出的当下,这样显示卖方强势的“潜规则”要从根本上打破,并不容易。

  放眼各地楼市,当下地方政府对商品住宅的价格指导非但没有放松,反而越来越紧,在此背景下,逐利暗流要消除恐怕还需要时日,而出台再好的政策,最终都有待监管落实的真正到位。当然,平衡供需更是当务之急,一旦楼市进入买方市场,不用频出政策,很多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

  本报记者 汪晓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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