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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关于3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通报
2017-08-11 11:42: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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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讯 江阴市临港街道利港社区主办会计、出纳刘玉巨擅自挪用资金进行盈利活动问题。2013年1月至2014年8月期间,刘玉巨为帮他人完成存款任务考核,擅自将社区资金9笔共计1520万元先后以本人的名义办成存单,并将上述资金所产生利息共计8082.95元据为己有。刘玉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宜兴市规划局经济开发区规划办公室主任徐立群收受贿赂问题。2008年至2016年期间,徐立群利用职务便利,在负责相关工程的管理协调、规划审核、检查验收等工作中,为有关单位人员提供帮助,先后21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给予的财物合计价值11.752万元。徐立群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追究刑事责任。

  新吴区硕放街道新梅路居委党总支书记焦叶旦骗取拆迁补偿款问题。2012年至2013年期间,焦叶旦虚造拆迁补偿凭证,骗取拆迁补偿款并非法占为己有,涉案金额为16万元,实得3万元。焦叶旦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追究刑事责任。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自觉扛起主体责任,敢作为、有担当,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二次全会和市纪委二次全会部署,聚焦基层“微腐败”问题,加大对扶贫领域、集体“三资”管理、惠农补贴发放、城乡拆迁补偿、基层工程建设、基层服务等方面存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整治和查处力度,发现一起,严查一起,整出清风,治出实效。

  中共无锡市纪委

  无锡市监察局2017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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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笑林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