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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后取得产权证的住房2年内不得转让
2017-05-24 10:49: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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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5月24日讯 昨天,市住建局对外公布了《关于贯彻进一步加强市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至此,发酵了一个周末的“520”楼市调控新政执行细则落地。

  关于“限购”

  以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有房外地人禁止再买房

  按照锡政办发〔2016〕160号文件要求,继续对已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出售新建商品住房;自2017年5月20日24时起,对已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出售二手住房,具体时间以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非直系亲属间的赠予要符合限购政策;江阴、宜兴户籍居民执行市区户籍居民购房政策。

  相关人士解释说,这里的“锡政办发〔2016〕160号文件”即是在2016年10月2日开始实施的《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意见》。根据意见,无锡首次提出“暂停对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同时,“520”楼市调控新政中:“并暂停对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二手住房”,在重申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只能购买一套新房的同时,将“限购”范围延伸至二手住房市场,至此,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无锡已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不能再购买本市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昨天公布的细则对“限购”政策的执行时间作出了界定,即从2017年5月20日24时起政策生效,具体时间以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需要说明的是,江阴、宜兴户籍居民在无锡市区买房,享受的是本地人的政策,即其在市区购房不受“限购”约束。但他们在市区的房产要卖掉,则受两年后才能转让的“限售”制约。另外,外地户籍居民在江阴、宜兴范围内购房按照当地政策执行。

  关于“限售”

  以取得不动产权证时间为准两类情况不受新规限制

  根据“520”新政,最让投资客“心碎”的莫过于“购买住房(含二手住房)在取得不动产权证2年内不可转让”这一条。毕竟对于炒房者来说必须满2年之后转让,增加了他们的周转时间、投资成本,带来更多的市场不确定因素。昨天公布的实施细则进一步对“限售”的时间节点作出了明确:“2017年5月20日24时之后取得不动产权证的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满2年(法人单位3年)方可转让。”

  相关人士表示,此次无锡出台的限售政策只针对5月20日24时之后拿到产证的住房。在这之前(含5月20日当天)拿到产证的住房,即便不满两年也可以正常交易。考虑到当前住房产权交易的多样性,很多市民对于一些特殊产权的交易,如安置房等是否也纳入此次调控范围表示疑惑。昨天公布的实施细则也给出了相应答案,有两类情况不受限制。1、市区定销商品房、征地拆迁安置房上市首次交易除外。2、继承、直系亲属间赠与、房产归并等不受该项规定限制。另外,因不动产权证的更正、补证、换证等原因导致登记日期发生变化的,以同一产权人首次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为起算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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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胡悦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