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原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陈耀才(正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5月5日已由无锡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陈耀才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陈耀才,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无锡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耀才分别利用担任江苏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副局长、江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