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无锡讯 近日,江苏无锡口岸对一批未经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高功率视频灯产品实施了退运处理。
据悉,该批高功率视频灯原产国为美国,企业办理通关手续时所提供的资料表明,该批视频灯的输入电压为12V,属36V以下电源供电产品,符合安全特低电压下工作条件,故不在我国需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范围内。但江苏无锡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在现场查验时却发现,该批视频灯由一个将100-240V输入电压转化成12V输出电压的电源适配器供电,该电源适配器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有关规定,须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由于该企业无法为强制性产品认证材料,本着对客户安全负责的态度,检验检疫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对该批不合格视频灯实施了退运处理。
据检验检疫工作人员介绍:取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是国外消费品进入中国市场的重要前提条件。进口消费品的质量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安全,也是检验检疫部门的监管重点。江苏无锡检验检疫局在此提醒广大进口企业和消费者: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必须经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合格,取得相关证书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方能出厂、进口、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这样才能最大程度地保障广大消费者的质量安全利益。广大进口企业在进口涉及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时,需关注国外供应商是否已获得认证或有其他相关证明文件,避免不合格产品的违规进口,对生产生活造成不必要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