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无锡4月13日讯 近日,梁溪区检察院依法对在2016江苏省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中进行替考的孙某甲、孙某乙以涉嫌代替考试罪向梁溪区法院提起公诉。
经审查查明:受被告人孙某甲指使,被告人孙某乙于2016年10月29日上午在无锡市旅游商贸职业技术学校21考场代替孙某甲参加2016年江苏省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被监考老师当场发现。
此案为全市首例代替考试案,且迄今尚无关于在成人高考中作弊及替考的刑事判决。因国家教育法没有确定国家考试的具体种类,为了确定成人高考是否属于国家考试范围,在审查起诉阶段,该院联合公安机关走访了无锡教育考试院,主动联系并听取了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部门的意见,全面搜集了关于证明该场考试性质的相关法律及政策性文件。
目前,该案正在法院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