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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伪造借条“坑妻”
2017-04-13 10:32: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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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兴一桩离婚案判决男子少分财产

  中国江苏网4月13日讯 为能在离婚时多分财产,竟伪造自己向他人借款的借条,指望在分割家庭财产时“坑妻”。宜兴法院日前审理了这样一起离婚案,当事人王某不仅因虚假诉讼被判入狱,在后期的离婚诉讼中也少分了财产。

  王某很早就下海经商,经济条件不错。1993年,他和许某经人介绍认识后结婚。2011年底,由于夫妻双方发生矛盾,许某第一次起诉要求和王某离婚,被法院判决不准。但其后双方关系未得到改善,许某于2012年再次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想着自己辛苦大半辈子的财产不能就这么和许某平分,王某想到了虚构夫妻共同债务的点子。王某先后伪造了出借人为丁某、借款金额为90万元和出借人为徐某、借款金额为80万元的借条,并指使上述两人拿着假借条以原告身份向法院提起诉讼。立案后,王某很配合法院工作,对假借条的债务全部予以认可,并主张其为夫妻共同债务,要求将现有的夫妻共同财产扣除共同债务后再行分割。然而王某自导自演的这出剧被法官识破。经公安和检察机关的侦察起诉,法院判决王某虚假诉讼的行为构成妨害作证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在监狱羁押期间,许某第三次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认为,王某与许某夫妻间发生矛盾,长时间分居,且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仍继续分居,互不履行夫妻义务,应视作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故对许某离婚的诉请予以支持。由于王某存在伪造证据,企图在离婚诉讼中侵占属于许某的财产,依法可以少分或不分,同时按照照顾女方的权益原则,法院最终判决由许某多分得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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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胡悦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