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4月5日讯 记者昨天从市工商局了解到,4月1日,无锡工商制定出台《无锡市工商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支持特色小镇发展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放宽名称和经营范围的限制。凡入驻小镇的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允许使用“特色小镇”作为行业修饰语。经营范围用语可参照行业惯例或国际国内会议用词确定。
据悉,意见包括十条具体措施,围绕五个方面支持无锡特色小镇发展。凡入驻小镇的企业,均可实施住所信息申报制,不再收取住所证明文件;小镇内全面实施一址多照,集群注册。同时,支持发展商务秘书企业,通过商务秘书公司为入驻小镇的企业提供住所托管、代理记账、代收法律文书等服务。
在优化服务措施方面,探索实施企业网上登记,改“面对面”为“键对键”,为入驻小镇企业提供登记便利,力争实现电子营业执照全覆盖。凡列入国家、省、市有关特色小镇发展目录的,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应设置相应的特色小镇服务帮办点,全面负责小镇内市场主体准入、品牌培育、消费维权、竞争秩序维护等日常服务。
此外,鼓励特色小镇的主导产业注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规范使用注册商标;严厉打击傍名牌等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利用网络虚假标识、侵犯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据介绍,意见将进一步构建“大消保”格局,引导特色小镇相关行业制订统一、规范的格式合同;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推进索证索票工作,提高质量管控水平和责任倒查。运用大数据分析投诉热点,发布消费预警,出台消费指南,引导消费者合理消费。
同时,进一步加强“非公党建”,促进“小个专”党的建设更到位。指导、帮助特色小镇区域内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开展党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