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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教育局切实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
2017-03-21 15:10: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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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无锡3月21日讯3月21日,无锡市教育局正式出台《市教育局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规定切实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锡教规[2017]2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无锡市实际,就推动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范有序入学、阳光监督入学,促进教育公平提出贯彻意见。

  无锡市教育局强调,免试入学是法律赋予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适用于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各地各校在开展招生工作过程中要坚决贯彻《通知》精神,不得突破免试入学的政策底线。《通知》明确,全面实行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入学,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民办学校,可以采用推荐、面谈、电脑随机派位等方式招生,各民办学校的招生方案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向社会公布实施。规范公办学校招生,各公办学校按照小学划片入学、初中对口直升的方式进行招生,不得跨施教区组织招生。各公办特色初中要按照批准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规模,确定科学、公开、公正的招生方式。

  要严格控制择校行为,坚持“零择班”原则,实行均衡配置班级教师和均衡分班。今年起,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律不得举办各种名义的重点班与非重点班;未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所有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涉及义务教育的各种名义的实验班、特长班。

  加强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范转学行为,除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实验班以外,其它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一律不得统一组织招收非起始年级学生。学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办学规模,不得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公办小学、幼儿园要积极支持民办学校招生,营造促进民办学校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

  无锡市教育局还强调,要加强对学校招生行为的监督检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于违规招生的中小学校,要视情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销荣誉称号、削减招生计划和政府专项奖补等处理。市教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开展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专项督查,向社会公布督查情况。

  近年来,无锡市大力推进义务教育高位均衡、优质均衡发展,所有市(县)区全部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县市区认定,有4个区成为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前阶段,省政府专门召开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座谈会,无锡市以《加快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着力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为题作了经验交流。无锡市还着力推进初中质量提升工程,开展25所“新优质学校”培育建设,实施初中学科课程基地培育,加快初中发展共同体建设,目的是推动教育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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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丁越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