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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食品标签注意“三看一查”
2017-03-13 14:18: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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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3月13日讯(李泓文 李萌)近日,随着春游活动的增多,老百姓对进口食品的采购量大大增加。然而,常常有百姓问:进口食品的标签看不懂怎么办?怎样在采购时注意食品安全问题?带着这个问题,我们来到了检验检疫部门一探究竟。

  江苏检验检疫局提醒广大消费者:食品标签是向消费者传递产品信息的载体。食品生产企业必须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要求进行规范标识,消费者在购买食品前仔细阅读标签,是保障自身权益最快速有效的途径,在采购中可注重“三看一查”:

  1、看“专用名称”。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中规定的食品名称或食品分类名称;在没有标准规定的情况下,应使用能够帮助消费者理解食品真实属性的常用名称或通俗名称。名称很怪异,归属不明确的食品尽量不要购买。

  2、看“配料表”。应当如实标示产品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并对食品添加剂的通用名称标示做了要求。如果没有配料表,或者配料表标示含糊不清的食品,请谨慎购买。

  3、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如日期标示采用“见包装物某部位”的形式,应标示所在包装物的具体部位。日期标示不得另外加贴、补印或篡改。主要是查看有无过期。

  4、查有无违规现象。根据规定,标签内容应真实、准确,不得以虚假、夸大、使消费者误解或欺骗性的文字、图形等方式介绍食品,也不得利用字号大小或色差误导消费者。不应直接或以暗示性的语言、图形、符号,误导消费者将购买的食品或食品的某一性质与另一产品混淆。不应标注或者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的内容,非保健食品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如发现上述违规现象,可拨打消费者投诉热线进行投诉。

  此外,检验检疫部门还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标示应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日期标示,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及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是否为辐照食品、是否为转基因食物、营养标签、质量等级)。进口食品进关时,需要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安全卫生标准进行检验,在进口食品流入国内市场时,在每一个预包装的食品的外包装上会加贴一个中文标签,可根据其中文标签上标识的内容进行“三看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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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韩震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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