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2月28日讯 前几天,本报聚焦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以下简称“婚规‘24条’”)催生出的特殊群体(详见本报24日A4版《离婚后,为啥被前任的债务缠上?》和25日A6版《离婚后“被负债”,谁来还我们公平与安宁》报道)。面对具有争议的婚规“24条”,“被负债”者希望相关部门完善法规,让他们获得通向新生活的出路。
40多岁的宋希平(化名)是无锡一名公务员,离婚后带着孩子,还有老人要照顾。因为之前妻子帮人理财欠下巨额债务,他被告上了法庭。宋希平涉及的三起案件中,第一起金额为350万元,三年前已判决;第二起和第三起案子金额分别为200万元和1050万元,去年9月之后由同一个法院判决,结果却与第一起有所不同。在后两个案子中,对于债务宋希平变成了承担有限连带责任。
这变化来自哪里,又意味着什么呢?去年9月14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出了一份民事审判指导,其中在关于夫妻债务中责任财产的范围问题上提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未举债的配偶一方对该债务承担有限连带责任,其责任范围限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个人的婚前财产以及离婚后取得的财产等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的财产应排除在外。这意味着,不知情的配偶方能得到一定保护,比如婚前个人的房子、汽车,以及离婚后用来抚养孩子和维持日常生活的工资等,不需要用来承担债务。有限连带责任给宋希平的生活带来了一丝曙光。两起案件宣判后,宋希平和群友探讨了这个结果。有群友说,结束一段不幸的婚姻,哪怕一切从零开始,也不愿从负开始,“这让大家有了一条活路,而不是因为夫妻一方做了错事,就让无辜者掉入深渊”。
不过在法律界人士看来,有限连带责任只是一些地方在审判实践中的一个小进步,审判指导的普及率和效力毕竟有限,尚不能根本解决问题。多年关注婚规“24条”的中国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李明舜提出,婚规“24条”有不合理处,但也有积极作用,应进行完善,让它变得周严。他认为在具体做法上,要对债务进行必要区分,不能笼统认为都是夫妻共同债务,法院对债务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要加强调查,排除恶意串通和非法债务,另外要降低夫妻中非举债一方的证明责任。据了解,目前无锡以及国内其他城市的“24条公益群”群友联系了多名全国人大代表,希望他们联名在两会上提出建议修改完善婚规“24条”,同时呼吁在修改实现之前推广江苏省高院的审判指导,妥善处理夫妻债务问题。
(任蓉蓉、张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