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2月23日讯 去年就完成装修了,为何装修垃圾今年被偷倒在路上?近日,梁溪区城管部门查处了一起偷倒案,当事人利用相关资质从小区物业处承接垃圾清运业务,却暗中偷倒牟利。梁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节后偷倒垃圾的现象有所抬头,城管部门对此将加大打击力度,并采取措施管好运输环节。
2月12日,环卫部门向梁溪区综合执法大队反映,在运河东路港务路段至利民桥沿线发现了偷倒垃圾现象,并记录下了偷倒车辆的车牌号。经现场查看,这些垃圾里有钢筋、马桶等家装材料,还混杂着某装修公司的广告纸、装修材料登记资料和一张快递单。
按照快递单指向的地址,执法人员联系到了古运五爱苑A区的业主周先生。但周先生家早在去年就装修完毕,装修垃圾也是按照规定交由物业处理。
“这些垃圾为什么现在才被倒在路上呢?极有可能是小区集中清运建筑垃圾过程中出了问题。”根据这一判断,执法人员随后对小区物业展开了调查,并追查到了小区垃圾清运业务承包人杨某,他在小区登记的清运车辆与环卫发现的偷倒车辆牌照相符,为皖(19)77067。
随着调查的深入,执法人员发现,杨某利用相关资质,取得物业信任,签订了小区垃圾清运合约。“他运输一车建筑垃圾收费200到300元,价格相对较低,如果按正常途径处置,在处置途径不畅的情况下,存在亏本的可能。于是,当事人在利益的驱使下,想通过偷倒垃圾节省清运费用。”金匮中队负责人介绍,中队已对杨某进行立案查处,在大量的证据面前,当事人承认了偷倒行为。目前,偷倒的车辆已被暂扣,当事人被责令清理路面,并接受了5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承诺不再参与偷倒垃圾。
“针对建筑垃圾运输环节的各种乱象,今年,梁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对在梁溪区范围内从事垃圾清运的企业和人员进行备案,实行准入制,一旦被查实有偷倒行为,将被列入黑名单重点管控。”梁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说,一方面,在发动环卫工人和群众举报偷倒、执法大队加强巡查执法的基础上,属地中队提前介入,做到产生的建筑垃圾可追溯;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建筑垃圾三级堆场建设,今年将择地新建2个区级建筑垃圾堆场,完善街道一级临时堆场布点,将新建小区的临时堆场建设作为验收前置条件。同时,抓好无物业管理小区、市区重点改造项目的建筑垃圾监管,疏堵结合,最大限度减少路面偷倒。(范绪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