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2月3日讯 近日,梁溪法院刑庭法官倪敏生审结了3起保险诈骗案。行骗者使用老旧的高档车人为制造交通事故牟利,自以为能够瞒天过海,殊不知频频露馅。保险诈骗最高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两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刑罚。
裘某的车子在2015年11月从江阴回无锡时,被出租车撞了。对方跑路了,因为自己的宝马车没有车身险,裘某没有修车,而是联系了开修车厂的顾某想办法,不花自己钱,通过别人的保险修车。正巧朋友华某的车也被撞坏了,裘某就建议一起找顾某看下车。顾某建议可以作假,裘某决定制造交通事故。
2015年12月31日13时许,在修理厂内,顾某驾驶华某的车倒车,故意碰撞裘某的宝马汽车,制造两车相撞的事故,骗取保险金2万余元。近日,三人因保险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至7个月不等,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至1.5万元。
无独有偶。2015年10月29日21时许,在锡山区安镇胶阳中路上,李某驾驶货车故意撞上了王某的凯迪拉克牌汽车,制造交通事故。王某提起了民事诉讼,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12万余元。在诉讼过程中,保险公司发现其中一张票据有假,报了案。梁溪法院以本案涉及刑事犯罪为由驳回原告的起诉。近日,两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7个月至1年9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3万元。
倪敏生法官表示,投保人将老旧的高档车投保后人为制造交通事故进行理赔,具有犯罪的主观故意。2015年10月20日晚,王某将奔驰轿车开进了贡湖湾湿地公园的池塘后报警,骗得保险公司19万余元。这类犯罪手法表面上看滴水不漏,其实可以通过蛛丝马迹发现。通过被告人报案前沿途的摄像头,就能发现车子的损伤并非在报案地发生。保险公司亦会发现短期内相关车辆的交通事故多发。保险诈骗案多为团伙作案,破绽多易被侦查人员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