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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9家市属公立医院实行人员备案制
2017-01-27 08:53: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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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1月27日讯 编制备案制是近年来人事管理的热门话题。记者日前从市编办获悉,无锡市9家市属公立医院已正式实行人员备案制,迈出建立从身份管理逐渐走向“标准核定、备案管理、岗位设置、分类聘用”人事制度的重要一步。 

  据介绍,实行人员备案制后,市属公立医院人员总额按照其床位与人员的比例1:1.5-1:1.7进行核定。其中市人民医院、市二院、江南大学附属医院(市四院)、市妇幼保健院4家医院承担公共卫生临床教学等任务较重,按5%的比例增核人员总额。原审批核定的事业编制保持不变,仍按原办法管理,今后事业编制空额将主要用于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和聘用关键岗位、骨干人员。医院公开招聘备案确定的人员时,专业技术岗位占单位岗位总量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85%,管理岗位和少量特殊工勤技能岗位不得超过15%。在条件成熟时,也将探索将公立医院原核定的事业编制逐步予以收回,收回的编制优先用于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等民生领域。 

  人员实行备案制管理后,最受关注的必然是待遇和保障问题。根据有关规定,实行人员备案制后,事业编制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公立医院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执行。备案制人员在岗位聘用、收入分配、职称评定、进修培训、考核等方面与原事业编制人员同等对待,其工资待遇按照同岗同酬原则由双方依据有关规定协商确定。备案制人员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在聘用期内由公立医院参照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水平建立年金制度。 (小惠)

标签:备案制;事业编制;聘用;工资待遇;公共卫生;人员备案制;备案管理;人事管理;中国江苏;重要一步
责编:戚阜生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