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境未成年人大部分获帮扶救助
据介绍,困境未成年人主要包含孤儿、监护缺失、监护无力、重残重病、流浪儿童以及合法权益遭受侵害等5大类未成年人。而农村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目前,无锡初步统计有2756名困境未成年人。其中:孤儿510人,监护人监护缺失的儿童183人,监护人无力履行监护责任的儿童335人,重残和重病儿童643人,其他需要帮助的儿童1085人。
在以上分类保障的困境未成年人中,孤儿和部分监护缺失的未成年人被纳入了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范畴,经济上能得到基础帮扶;监护人无力履行监护责任的未成年人在经济、监护、医疗等方面能得到基本救助;重残和重病儿童能享受到相应的补贴或救助金; 其他需要帮助的儿童中,有845名属于生活困难单亲家庭的儿童,187名属于失足未成年人,53名属于生活困难的留守儿童(含城市留守),能得到有针对性地临时帮扶。
免费获监护责任险和医疗健康险
2016年9月,我市出台了《关于加强无锡市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无锡市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建立了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共商平台机制,并形成了市、市(县)区、镇(街道)、村(居)四级联动的工作机制,建立了困境儿童保障“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服务平台。
目前,已建立了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督导员队伍,全市1179个社区(村),有1222名专兼职督导员。还联合社会公益基金和保险机构,在省内率先推出了困境未成年人监护责任保险和医疗健康保险,免费覆盖全市所有困境未成年人,增强了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的抗风险能力。
监护不力的会被撤销监护资格
在这类未成年人的保护中,家庭监护责任是第一位的。全市目前有183名儿童处于监护缺失状态,监护无力的有335名。各地民政部门要分别将县(市、区)、镇(街道)、村(居)困境未成年人中无人监护的数据通报给同级公安机关,县级民政部门同时将花名册通报给当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会同村(居)民委员会联系困境未成年人父母,责令其立即返回或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并对其进行教育、训诫,要求其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公安机关要将联系情况和教育、训诫情况及时通报给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要根据公安机关通报情况,再次进行入户调查,核实家庭监护责任落实情况。对困境未成年人父母暂时无法返家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要督促和指导其选择具备较强监护能力和监护意愿的亲属、朋友担任受委托监护人,并指导受委托监护人签订《困境未成年人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落实委托监护责任。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对受委托监护人的监护能力进行初步评估,对不具备监护和家庭教育能力的,及时督促困境未成年人父母确定其他受委托监护人。
对于监护人将困境未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状态导致其面临危险且经教育不改的,或者拒不履行监护职责六个月以上导致困境未成年人生活无着的,有关责任主体应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对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虐待等其他侵害行为的,有关部门要按规定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