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去年曾报道过无锡市警方破获特大假冒“德芙”、“费列罗”巧克力案,在安徽、无锡两地查获多个生产、销售伪劣名牌巧克力的犯罪据点。昨天,新吴法院对此案进行宣判,8名被告人均被判刑并处罚金。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某某、王某某、徐某兵共同出资生产假冒“德芙”巧克力,销往安徽、江苏、浙江、江西、湖北、福建等地。假冒巧克力成本为360-380元/箱,售价在440-500元/箱;而正品的批发价为824元/箱、零售价990元/箱,非法经营数额查实为210余万元。后来张某某与王某某产生矛盾。张某某便开始和姐夫胡某某一起制造假冒“费列罗”巧克力,销往苏州、南京、泰州、镇江、南昌、宣城等地,非法经营数额10多万元。假冒的“费列罗”包装纸则由黄某某生产。而被告人徐某军、洪某某、钱某某则在明知巧克力是假冒的情况下,继续将假名牌巧克力销售给他人并从中获利。
最终,此案的8名被告人分别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或非法制造销售注册商标标识罪,被判刑并处罚金。同时,禁止被告人洪某某、钱某某、黄某某、胡某某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巧克力的生产、销售、制造标识等经营行为。暂扣于公安机关的赃款人民币45810元,由公安机关予以没收;暂扣的侵权产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本案的承办法官表示,商标的保护不仅仅是对企业智慧结晶以及品牌塑造过程的尊重,也是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更是助力构建社会诚信体系的有效途径。同时,假冒注册商标的食品往往会逃避食品质量监管和市场监管,存在安全隐患。通过有力制裁违法侵权行为,对那些以牺牲民众健康权益为代价谋取利益的不法者是一个有力的震慑和警告。消费者最好通过大型超市等正规渠道购买食品,发现可疑情况可向权利人、市场监督机关、司法机关举报。(茗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