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1月20日讯 省人民检察院昨日公布,去年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13件193人,起诉250件609人。但检方也指出,由于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不畅,打击知识产权犯罪仍存在以罚代刑现象。
婚庆喜糖铺里包装精美的“费列罗”“德芙”巧克力,竟是“黑作坊”生产出来的冒牌货,仅警方现场查获的假巧克力就达30万粒。1月17日,由公安部督办的特大“假冒名牌巧克力案”在无锡高新区人民法院宣判,洪立洲等人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分别被判处5年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省检察院公诉一处副处长吕梅办案发现,国内外知名品牌最容易成为知识产权侵权对象。去年全省检察机关起诉侵犯注册商标类犯罪案件192件366人,占侵犯知识产权案件总数的76.8%。此外,利用互联网技术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情况尤为突出,约一半案件是利用网络制假售假。新技术的快速发展也给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带来难题。手机APP软件、利用源代码和深度链接侵犯著作权的性质认定和法律适用,对传统知识产权立法、司法提出挑战。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需要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紧密配合。省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副处长柳慧敏介绍,2015年省检察院在全国率先制定涉及56家行政执法机关案件的移送标准,去年底又建成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但实际执行情况并不乐观。“仍有一些行政执法机关不能及时、全面地通报和报送相关信息材料,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信息不对称造成检察机关无监督案源。少数地方的行政执法机关出于利益驱动,不愿把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导致以罚代刑等现象时有发生。”柳慧敏说,此类案件的办理程序决定行政执法人员在先期就要有较强的刑事证据意识,但不少行政执法人员在证据搜集、固定上达不到刑事证据的要求,即使案件线索移送过来,也因为证据无法弥补往往不能成案,无法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今年全省检察机关将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着力查办和预防发生在新能源科技、物联网、互联网+、知识产权等领域的犯罪。同时,强化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统一执法尺度和证据标准,形成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