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泰州讯 近日,《关于命名第一批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区)的通知》正式印发。
江苏省环保厅在对各市推荐的40个县(区、市)进行全面考核基础上,经厅务会研究,决定命名泰州市海陵区、高港区等27个县(区、市)为第一批江苏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区)。
下一步,泰州市将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争当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践行者和引领者,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全力推动海陵、高港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区),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