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6月28日泰州讯 为规范全市工业企业土地使用和工程建设行为,妥善解决因土地使用和房屋建设不规范导致的权属难以确认、证书难以申领等遗留问题,提高企业资产的完整性,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泰州市先后出台了《关于印发全市工业企业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两证”遗留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关于解决全市工业企业“两证”不全遗留问题操作办法的通知》《关于全市工业企业“两证”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等文件,对符合办理条件的工业企业项目履行一定程序后可以补办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
此项政策的截止时间为今年6月30日。为切实把好事办实办好,让企业不再错过政策“末班车”,前期,泰州市城管局分管副局长夏建洲指示政策法规处,积极与各分局对接,摸排属地范围内有无符合条件的企业,主动做好服务,努力让好政策惠及更多的工业企业。
各分局经对接排查,尚有5家企业符合条件,但未完成行政处罚程序,需要提请局会审决定处罚内容。6月22日,分局将案卷移交法规处,要求会审。23-25日为文明城市创建检查,市城管局法规处克服困难,主动加班加点,在做好创建保障的同时,迅速完成案件的审核,于26日下午组织会审,为企业顺利办理“两证”手续提供了良好保障,以实际行动践行泰州市“三服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