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规划局进一步畅通工业项目审批“绿色通道”
中国江苏网讯 为优化规划服务环境,更好地为工业项目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2006年4月泰州市规划局制定实施工业项目“绿色通道”制度,并不断完善提高。今年,泰州市规划局创新思维、勇于实践,计划实施“三受理两减少”,进一步畅通工业项目“绿色通道”。
“三受理”即超前受理、并联受理、容缺受理。针对工业项目的特点,在落实签约、确定地块上市规划条件和用地规划红线后,超前受理工业项目平面规划方案和建筑立面方案的报审;对尚未取得土地出让合同和备案手续的工业项目,容缺受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办理,一旦取得土地使用权,当天办结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由于企业在土地招拍挂前未获得项目建设主体资格,拟由各园区(或镇街)先期申请工业项目手续办理,在土地招拍挂的公告期内,市规划局并联受理项目规划方案(包括方案预公示)。待土地出让合同签定后,建设单位当天即可办理规划方案批准手续,节省方案公示时间10天。
“两减少”即减少环评、审图审批前置。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新《环评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依法未经审批部门审查或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环评批复在项目开工前获得即可,故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环节可取消该前置,改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前置;虽然规划法律法规规定,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提交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或修建性详细规划,以及符合国家设计规范的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但是《施工图审查合格证》系建设单位申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前置,本着不重复提交的原则,可不作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前置。
实行“三受理两减少”后,规划行政审批时限可以从法定时限的120个工作日,压缩到25个工作日;若剔除土地出让公告期内并联受理方案审查和公示时间,实际规划审批时间可减少为10个工作日。通过审批环节的前移、交叉进行,许可前置条件的后移,可以有效地提高整个工业项目审批的效率。
为顺利推进“三受理两减少”工作,泰州市规划局将在调研形成工作方案的基础上,5月份在泰州市高港区先行试点;6—11月,在泰州市区全面推广;年底前总结试点和推广工作,研究制定正式文件,在全市工业项目规划审批中执行。(刘国圣 张爱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