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见习记者 周馨颐 记者 鲍仁 通讯员 王友成)近日,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统一安排,泰州市召开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综合试点验收会议。由省财政厅、民政厅、职介中心、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政务服务部门组成的专家组对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综合试点进行考核评估,泰州市以全省最高分通过验收,创成全国第3家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综合试点城市。
专家组实地检查了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寺巷街道屠桥社区农村聚餐点和姜堰中医院标准化建设情况,对泰州市创建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综合试点工作给予高度肯定,一致同意高分通过验收。
出台《泰州市标准化条例》,编制《泰州市基本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标准》,明确全市基本公共服务14大项90小项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资金支出和责任单位;围绕“10有4保障”,创新构建“儿童-少年-青中年-老年”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涵盖国家、行业标准112项、省地方标准50项、市地方标准48项、部门自编标准90项,其中7项标准上升为国家、行业标准,15项标准上升为省级地方标准……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工作人员万佳伟介绍,自2020年,泰州市创建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综合试点以来,全力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水平,形成了特色鲜明、成效突出的“泰州模式”“泰州经验”。
通过试点建设,全市新建(改扩建)幼儿园48所、学前教育资源配置率已达79.17%,竣工学校建设项目127个、新增学位近6万个,累计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32575人次、资助资金10618.76万元,累计新增就业29.61万人,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人数已达304.99万人,建立150家基层“残疾人之家”,建设32个垃圾分类智能收集亭和5个再生资源回收站,进一步优化基本公共服务的资源配置,保证基本公共服务的稳定供给。
“我们探索法规引用标准、政策实施配套标准、上级推广标准、招投标应用标准等多层次多维度的标准实施路径。”万佳伟说,今年8月,泰州市出台《泰州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条例》,专门设置标准化章节,在全国首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标准化系列制度。
此外,泰州连续三年获评最具幸福感城市,在全国公共服务质量监测中,泰州市公共教育、社会保障、生态环境3个领域满意度得分位列全国第一,医疗服务、公共事业、公共安全、公共体育、政务服务5个领域满意度得分全国前三,总体满意度位居全国31个省区市120个监测城市中的第三位。“以全域标准化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水平”创新做法,作为全省唯一地级市创新项目得到国家考核加分,获国务院食安委通报表扬。
“验收不是终点。”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刁鹏表示,接下来,泰州市将继续围绕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强化工作统筹力度,强化标准实施应用力度,强化标准化人才培养力度,以高标准引领高质量发展、支撑高效能治理、保障高品质生活,为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建设提供一份高质量的“泰州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