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近日,泰州市3个项目获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补助资金8459万元。其中,姜堰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及尾水生态缓冲区项目获得7060万元,为全省获得补助资金最高的单项。
近年来,泰州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长江干流泰州断面常年保持Ⅱ类,全市39个地表水国省考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100%,全省第一。“成绩的取得,得益于泰州市加大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全市污水收集处理率逐年提升。”市生态环境局水处处长郁桂林说。
为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进一步改善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2021年起,省财政每年安排2亿元专项资金,支持具有规模和示范效应的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今年,为助力全市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推进泰州市重大水污染防治工程建设,市生态环境局抽调专人,对照2023年度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申报要求,在全市范围内排查梳理一批符合要求的项目,指导建设单位积极做好申报。
姜堰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及尾水生态缓冲区项目,占地约84亩,收水范围为姜堰经济开发区和姜堰现代科技产业园。该项目已于今年4月开工建设,总建筑面积约6000平方米,建设综合楼、配套处理用房等建筑物,调节池、沉淀池等构筑物,配套建设2.2公里尾水生态缓冲区、10公里污水收集管网。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园区工业废水与城镇生活污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日处理工业废水4万吨,中水回用率20%,尾水排放量每日不超过3.2万吨。处理达标排放的尾水经项目配套生态缓冲区进一步生态净化处理,每年可削减化学需氧量233.6吨、氨氮40.88吨、总磷2.33吨,将大大减少污染物入河量,对保护区域地表水环境、改善居民生活环境质量、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有着积极而重要的作用。
据悉,泰州市此次获得补助的还有苏陈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泰州市兴华污水处理厂两个项目。记者 熊珠琴 通讯员 李玺 张庆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