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姜堰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全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实施细则,成为助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又一“政策礼包”。
细则规定,区外施工综合资质、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建筑业企业注册到姜堰区满足一定条件后,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50万元。对于设计企业,区外设计综合资质、行业甲级资质设计企业注册到姜堰区满足一定条件后,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30万元。
凡本区建筑业企业与央企、大型国企、房地产开发领军企业组建战略联盟并形成长期合作关系,最高奖励30万元。
建筑业企业参与新基建项目建设,首次独立或以“联合体”方式参与建设且单项合同额达到3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或首次以专业承包、劳务分包方式参与建设且单项合同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一次性给予工程结算额0.5%的奖励,单个企业上限100万元,以此鼓励企业进军新基建领域。
入选“江苏省工程总承包试点企业”的建筑企业,该区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入选“江苏省工程总承包试点项目”的给予施工总承包单位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入选“江苏省BIM技术集成应用示范项目”的给予施工总承包单位一次性奖励30万元。
凡在本区搭建建材集中采购平台,为建筑业企业提供大宗建材采购服务且当年入库税金达到200万元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从第二年起,按照平台当年采购额较上年度增加部分每1亿元给予10万元的奖励,入库税金低于上年度的,不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