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助力企业纾困解难,近日,泰州医保、税务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通知》,明确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缓缴2022年7月至9月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此举将惠及4.9万家用人单位,缓缴医保费用约3.2亿元。
《通知》明确,参加泰州职工医保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以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纳入泰州阶段性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实施范围。
阶段性缓缴实行“免申即享”的经办模式,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无需提出缓缴申请,即可享受缓缴单位缴费政策。
缓缴期间,用人单位依法履行代扣职工个人缴费的义务,正常申报职工医保费信息,确保职工连续参保、个人权益连续记录。履行个人缴费义务的职工,正常享受职工医保医疗费用报销待遇和生育保险待遇,个人账户正常划拨。
缓缴的职工医保单位缴费费用,用人单位原则上于2022年12月底前缴纳到位。
缓缴期间用人单位需要办理销户的,需至所属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补缴缓缴费用。用人单位职工出现离职、办理职工医保退休、医保关系转移等情形的,无需单独办理补缴,按原流程正常办理,缓缴期结束后一并缴纳其缓缴期间医保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