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7月6日泰州讯 有效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抓手。今年以来,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梁徐派出所深化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预防调处化解机制,织密“排查、化解、保障”三张网,将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化解在家门,化解矛盾纠纷200余起,“一次性”调解率高达70%。
织密“排查网”,深度排查清源头
梁徐派出所整合多方优势资源,凝聚工作合力,发动派出所民辅警、司法所调解员、网格员、治安志愿者等力量,多渠道收集、掌控各类不稳定信息,对摸排发现较为突出的矛盾纠纷进行会商,切实提高预知预警能力,达到“动态有人关注、情况有人收集、问题有人报告、矛盾有人化解”的效果。
(图为民警上门化解矛盾纠纷 顾睿康摄)
同时,该所组织民、辅警通过日常接处警、执法办案以及社区走访等多种途径开展常态走访排查,以“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为契机,对辖区内各类重点人员、重点部位逐一开展“拉网排查”“反复排查”,加强对各类纠纷的摸排梳理,把预警延伸至辖区各个领域环节,及时掌握辖区社情民意,全面搜集掌握潜在性的矛盾纠纷线索。
共筑“化解网”,多元化解强效能
化解社会矛盾纠纷,需要从资源布局上精细考量。为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能力,梁徐派出所坚持因情施策,围绕信息接收、分流处理、化解处置、回访调查、资料归档等环节,打造多维、立体、递进负责的闭环化解体系。
(图为派出所联合司法、综治共同调处矛盾 陈杰摄)
对于涉及一般治安类的矛盾纠纷,由社区民警联合社区干部、网格员等力量进行调解,做到“小事不出村”;对于较为复杂、一时难以调解的矛盾纠纷,落实分管领导包案调解,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限、定责任,并主动借助村居两委、双方关系人等力量,促进矛盾纠纷又快又好化解,做到“大事不出街道”;对于排查出涉及其他部门单位的疑难矛盾纠纷,及时上报地方党委政府,由公安、司法、综治、信访等部门联合处置,着力形成矛盾化解在基层、问题解决在基层的机制。
具体实施过程中,该所积极探索创新调解工作机制,成立调解室,协同司法所、社区网格力量、法律服务所共同分析、研判、调处,将各类矛盾处置引入法治化轨道。
“我们通过调解室处置,实现了联调落地生根。”袁建新说,让矛盾纠纷处置流程更清晰、处置程序更规范,力求达到“关口前移、节省警力、群众认可、政府满意”的效果。
织牢“保障网”,制度倒逼固成效
基层社会治理不仅要下好“先手棋”,把问题解决在苗头,还要做好“调后事”,否则矛盾问题可能会留有“漏网之鱼”。
据了解,梁徐派出所对在联动调解机制下化解的每一起矛盾纠纷,明确“三日内回访”工作要求,及时掌握可能再次出现的矛盾苗头。将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相互衔接的“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发挥最大效能。
(图文民警走访征集社情民意 顾睿康摄)
对于涉及伤害赔偿等较为复杂的矛盾纠纷,在回访时对当事人开展法治教育及思想转化工作,引导群众通过合法渠道反映诉求,稳定当事人思想情绪,确保依法调处得到平稳过渡,不再旁生枝节。
同时,该所还将调处工作纳入个人绩效考核,并狠抓督导检查。对于工作开展不扎实、化解不力,导致事态扩大的进行通报;对矛盾纠纷调处数量多、社会效果好的予以奖励。倒逼民、辅警严格履责,确保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有序进行,切实履行好“保一方平安”的职责使命。(李钰 陈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