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泰州高港区龙窝码头,昔日繁忙的渔港已经变成渔政部门的巡查基地,护鱼员王福德和他的队员们准备去江上开展日常巡查工作。
王福德从小就在江上打渔,去年底响应国家号召,通过层层选拔成为一名护鱼员。几十年的江上捕鱼经验,如今又派上了新用场。
王福德说:“以前我们在长江捕鱼,长江养育了我们。现在我们做了护鱼员,转过来要保护长江渔业资源,我们感到无比自豪,这也是我们应该做的。”
目前,泰州市区两级已成立4支“护鱼员”协管队伍,招录“护鱼员”50名。护渔队工作实行分段(片)责任制,市(区)级护渔队主要负责本辖区内的日常禁捕巡查工作,每日至少巡查两次,并协助开展执法、违规网具清理、禁捕宣传等工作。
据了解,泰州市“护鱼员”协管队伍的工作呈现三个方面特点:
打击违法行为力度强。护鱼员与执法力量交叉互补,能够实现重要水域、重点巡段24小时不间断巡逻、相邻点位全天候无缝对接,最大限度挤压犯罪空间。截至9月底,护渔队协助查处各类非法捕捞活动117起,移交公安51起,行政立案37起,收缴各类渔具1085口。另外,从7月份起,长江江苏段全面禁钓,护鱼员在劝离、查处长江垂钓行为中也发挥了积极作用,泰州市长江干流垂钓行为明显减少。
执法巡查效率高。护鱼员为退捕渔民,之前以捕捞为生,水上技能强,熟悉水情、渔情,能够预判哪些水域、哪些时段容易发生违法捕捞事件,切实提高了执法巡查效率。
禁捕示范带动效果好。退捕渔民生活圈较小,互相之间较为熟悉,护鱼员转业护渔,能够在退捕渔民中产生示范带动作用,提高退捕渔民保护长江水生生物资源的意识。
泰州市渔政监督支队支队长张荣根说,渔民从“捕鱼人”变为“护鱼员”,一方面,这是加快推进渔民转产转业工程;另一方面,在渔政部门主导下,协助建立社会参与的巡护制度,逐步解决渔政执法工作中人手不足等困难。渔政部门已对护鱼人员进行了相应的业务和技能培训。(顾俊)